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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三个植物人女友第一章 明珠蒙尘,第1小节

小说:我和三个植物人女友 2026-01-26 23:35 5hhhhh 3440 ℃

Ps:还没想好坏结局还是好结局

走廊的消毒水气味像一层黏腻的膜,贴在林宇的鼻腔深处。他的白大褂下摆在凌晨三点的冷风里微微晃动,皮鞋跟敲击水磨石地面的声音规律而空洞。这是他在市立中心医院值夜班的第七个月,植物人病区总是最安静——安静得能听见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。

七号床,江若雪。

这个名字让他的笔尖在查房记录上顿住。他推开门,床头灯昏黄的光晕笼罩着那张脸。五年了,时间像绕过她流淌的河。长发铺在枕上,睫毛在眼睑投下浅淡的阴影,嘴角还保持着那个微妙的弧度——他曾无数次在那个弧度上落下吻。

高中毕业那天的瓢泼大雨里,她把伞塞给他,自己冲进雨幕。大学图书馆的角落,她枕着他的手臂睡着,阳光在她睫毛上跳跃。最后一个画面是她躺在血泊里,肇事车辆逃逸的尾灯在雨夜里拖出猩红的轨迹。

“心跳72,血压110/70,”护士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“还是老样子。”

林宇点点头,手指却不受控制地抚过监护仪屏幕,仿佛隔着玻璃触摸她的脸颊。他转身时,脚步比来时沉重了几分。

走廊尽头的重症监护室,十三号床。

唐嫣。

这个名字像一根生锈的针,扎进他记忆最深的褶皱里。她的脸比五年前更瘦削,颧骨突出,曾经精心打理的栗色长发被剪成齐耳。可即使如此,那种刻在骨子里的高傲依然没有完全散去——微微上挑的眉梢,即使昏迷也紧抿的唇。

豪华酒店的旋转门前,她把订婚戒指扔在他脚边,钻石在水晶吊灯下折射出冰冷的光。“林宇,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”她挽着那个中年男人的手臂,香奈儿五号的味道混着雨水腥气,灌满他年轻的肺叶。

“家属呢?”林宇问,声音平静得自己都陌生。

“三年没来过了,”护士翻着记录,“医疗费倒是按时打,通过一个信托账户。”

林宇的指节在病历夹边缘收紧,泛白。他看着那张脸,当年被她高跟鞋踩过的手背,似乎又隐隐作痛。

查房接近尾声时,他在转角的加护病房前停下脚步。二十五号床,苏晓薇。

大学时代的校花,永远坐在礼堂第一排,永远被簇拥在人群中心。她曾是他的月光,隔着整整一个阶梯教室的距离,他在倒数第三排的阴影里,用四年时间描摹她侧脸的轮廓。毕业典礼那天,他攥着写了三个月的情书,最终看着它被汗水浸透,碎在礼堂外的垃圾桶里。

而此刻,月光碎在了病床上。氧气面罩遮住她大半张脸,但那双曾经盛满星光的眼睛紧闭着,长睫毛像停歇的蝶。床头柜上除了一束早已干枯的雏菊,空无一物。

“也是植物人状态,”护士的声音带着职业性的麻木,“车祸,和七号床同一天送来的。奇怪,那天晚上连环追尾,就她们三个伤得最重。”

林宇没有回应。他站在三间病房构成的等边三角形的中心点,消毒水的气味突然变得尖锐,刺穿他的颅骨。三个女人,三段被他深埋或试图遗忘的过去,此刻以最脆弱的姿态陈列在白色床单上,像博物馆里等待认领的展品。

窗外的天色开始泛青,第一缕晨光爬上窗台。护士推着药车远去,轮子碾过地面的声音渐次消失。

林宇靠在冰冷的墙壁上,闭上眼睛。三个名字在他脑海里旋转、碰撞——

江若雪,他的纯白初恋,被命运粗暴地截断。

唐嫣,用他的尊严垫高自己阶层的女人,如今也被命运碾平。

苏晓薇,他仰望了整个青春却从未敢触碰的月光,如今坠落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。

而她们共同点是:无人问津。医院的记录显示,江若雪的父母在她昏迷第二年移民海外;唐嫣的富豪男友早已有了新欢;苏晓薇的亲戚只在第一个月来过三次,此后便像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。

晨光完全漫进走廊时,林宇睁开眼。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,斜斜地投在三间病房的门牌上。一个念头毫无征兆地破土而出,带着冰凉的根系,瞬间缠绕住他的心脏——

如果这个世界已经遗忘了她们。

那么,是不是意味着,她们可以……只属于一个人?

这个念头让他打了个寒颤。他猛地直起身,白大褂的下摆划过一道仓促的弧线。走廊尽头的钟指向五点十分,早班护士即将交接。他快步离开,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,一遍遍,像是在追赶什么,又像是在逃离什么。

但那个念头已经生根。

在消毒水的气味里,在晨光与阴影的交界处,在三个女人均匀的呼吸声中。

它静静地,静静地生长。

林宇逃回了值班室。

门在身后关上,隔绝了走廊的消毒水气味和那种无处不在的、属于病痛的寂静。他背靠着门板滑坐在地上,白大褂的下摆摊开在冰冷的地砖上,像一朵骤然萎谢的花。

闭上眼睛,江若雪的脸却更清晰了。

不是病床上那个苍白的、静止的江若雪。是十七岁的江若雪,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校服裙,站在高三教室的窗前,踮着脚去够窗台上一盆快要枯死的绿萝。

“它只是渴了。”她回头对他笑,马尾辫在空中划出青涩的弧线。阳光穿过她耳畔细碎的绒毛,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。那是2009年的秋天,教学楼外的梧桐树正大片大片地落叶。

记忆像被撬开的闸门,洪水汹涌而至。

他看见自己笨拙地递过矿泉水瓶,手指擦过她的指尖。冰凉的触感,和她指尖的温度形成奇异的对比。“用这个浇。”他的声音卡在变声期尾声,沙哑得可笑。

她接过去,俯身时,校服领口露出一截纤细的锁骨。林宇慌忙移开视线,耳朵烧得发烫。水珠落在泥土上,发出细微的“滋滋”声,像某种隐秘的共鸣。

“林宇,”她忽然说,眼睛还盯着那株植物,“你想考哪里?”

“随便。”他撒谎。他早就查遍了所有她能考上的学校的录取线,用红色水笔在分数线上下画了无数道杠。

她转过头,眼睛亮晶晶的:“我想去南大。听说那里的樱花大道,春天的时候,花瓣会落满整个肩膀。”

后来,他们真的都考上了南大。不是樱花大道,是梧桐更茂盛的校本部。她学中文,他学医,隔着一整个校园的距离。他每天骑二十分钟自行车,穿过三条街,只为了在她宿舍楼下“偶遇”,递上一杯热豆浆。

大二那年的平安夜,他们挤在市中心教堂外的人群里。雪花落下来,沾在她睫毛上,久久不化。教堂钟声敲响时,她忽然踮起脚,在他脸颊上印下一个冰凉柔软的吻。

“林宇,”她的呼吸凝成白雾,氤氲在他眼前,“我们要一直在一起。”

他把她冻红的手揣进自己羽绒服口袋,心跳声大得盖过了圣歌。口袋里,两双手十指交扣,汗湿的,颤抖的,年轻的。

然后是图书馆四楼靠窗的位置。她总在那里复习,阳光好的时候,会把笔记本照得透明。他坐在她对面,假装看解剖图谱,实则用余光描摹她低头时脖颈弯出的弧度。有一天她太累,枕着他的手臂睡着了。呼吸均匀地拂过他手腕的皮肤,温热,潮湿,带着她常用的草莓味唇膏的甜香。

他一动不动地坐了两个小时,手臂麻到失去知觉,却觉得那是生命里最完美的两个小时。窗外的云从东边飘到西边,光影在她脸上缓慢移动,他数清了她的睫毛——左眼112根,右眼109根。

那些画面如此鲜活,鲜活到他能回忆起每一个细节:她笑时右脸颊先出现的酒窝,她思考时习惯咬笔杆的侧齿,她跑向他时扬起的发梢在风里的弧度。

可是最后一张画面是黑白的。

雨夜,刺耳的刹车声,钝重的撞击声。她像断了线的风筝飞出去,落在积水的地面上,红色漫开,被雨水稀释成淡粉色。他冲过去,跪在她身边,手抖得连急救电话都拨不准。她的眼睛半睁着,瞳孔里映出路灯破碎的光。

“若雪……若雪……”他一遍遍喊她的名字,声音被暴雨吞没。

救护车的鸣笛由远及近,蓝红交替的光切割着黑夜。医护人员把她抬上担架时,他看见她手里还攥着什么——是他那天中午塞给她的棒棒糖,草莓味的,包装纸已经被血浸透。

“先生,请让一让!”

他被推开,踉跄着退后,眼睁睁看着救护车门关上。雨水混着泪水流进嘴里,咸得发苦。

从那以后,江若雪就停在了二十三岁。

而此刻,在值班室冰冷的地面上,三十岁的林宇睁开眼睛。窗外的天已经完全亮了,晨光刺眼。他抬起手,看着自己的掌心——就是这双手,曾经扣过她的手,曾经抚摸过她的脸,曾经在雨夜里徒劳地试图捂住她流血的伤口。

也是这双手,今天早晨,在查房记录上写下了她的名字。

江若雪。

这个名字在舌尖滚过,带着记忆里草莓唇膏的甜,和雨夜血水的腥。

他慢慢站起来,腿有些麻。走到洗手池前,拧开水龙头,冰冷的水冲过手背。他抬起头,镜子里的人眼睛布满血丝,下巴冒出青色的胡茬,白大褂的领口微微发黄。

十七岁的林宇不会想到,十三年后的自己会站在这里。

更不会想到,那个说要一起看樱花的女孩,会躺在七号病床上,靠呼吸机维持着生命,被整个世界遗忘。

水珠顺着手腕滑下,滴落在池子里。嘀嗒。嘀嗒。

像倒计时。

也像某种召唤。

冷水拍在脸上,没能浇灭记忆的火焰,反而让另一段过往烧得更旺。

林宇撑着洗手池边缘,抬起头,镜子里的人眼睛红得可怕。水珠顺着下颌线滴落,在白瓷池底溅开细小的水花。他看见的不是自己,是二十五岁那年的自己——穿着廉价西装,站在五星级酒店金碧辉煌的大堂里,像个误入宫殿的乞丐。

那是他医学院毕业的第二年,刚通过住院医师考试。唐嫣约他在那里见面,说“有重要的事要谈”。

他记得自己特意提前半小时到,站在旋转门旁,看着进出的人们——男人穿着定制西装,腕表在灯光下闪着冷冽的光;女人挽着爱马仕包,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。空气里飘着香水、雪茄和金钱混合的味道。

然后他看见了她。

唐嫣从电梯里走出来,不是一个人。她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臂,那男人看起来五十岁上下,微秃的额头泛着油光,但一身行头足够买下林宇租住的整个公寓。她穿着酒红色吊带裙,裙摆开衩到大腿,脖子上那串钻石项链刺得林宇眼睛发痛。

“林宇。”她走到他面前,声音还是那么娇,却多了层他陌生的疏离。

“这位是王总,”她介绍得轻描淡写,“我未婚夫。”

未婚夫。三个字像三记耳光,抽得他耳鸣。

王总伸出手,手指短粗,金戒指嵌进肉里。“听小唐提过你,”他的笑容像涂了层蜡,“年轻有为啊,医生。”

林宇机械地握上去,那只手潮湿,温热,带着胜利者的从容。他松开时,手心里全是汗。

“我们去那边谈吧。”唐嫣指了指大堂吧的角落,那里有柔软的沙发,和更昏暗的灯光。王总拍了拍她的腰:“我去车上等你。”转身离开时,皮鞋踩出的声音都比林宇的响亮。

他们坐下。服务生过来,唐嫣熟练地点了杯莫吉托,加双份朗姆酒。林宇只要了杯水。

沉默像一层膜,裹住两人。他看着她的脸——还是那张脸,眉眼精致,鼻梁高挺,唇瓣涂着当下最流行的烂番茄色。可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。她看他的眼神,不再有温度,只有评估,像在打量一件过了季的商品。

“林宇,”她终于开口,搅拌着杯里的薄荷叶,“我们分手吧。”

他其实早有预感,从她越来越少回微信,从她总是说“在忙”“陪客户”,从她不再让他去她新租的高级公寓。可亲耳听见,心脏还是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攥紧了。

“为什么?”他听见自己问,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。

唐嫣笑了,那种笑他从未见过——唇角上扬,眼睛里却结着冰。“你觉得是为什么?”她身体前倾,压低声音,“你一个月工资多少?八千?一万?还不够我买一个包。”

她伸出手,涂着酒红色甲油的手指划过玻璃杯边缘:“我二十五岁了,林宇。我不想再挤地铁,不想再算着折扣买化妆品,不想再担心下个月房租。这些,你能给我吗?”

“我会努力……”他艰难地说。

“努力?”她打断他,笑声更冷了,“你知不知道王总上周送了我什么?一辆保时捷。你努力多少年能买得起一辆保时捷?十年?二十年?”

她靠回沙发背,目光扫过他洗得发白的衬衫领口,袖口磨损的纽扣。“我们不是一类人,林宇。我值得更好的生活,而你……”她顿了顿,“你就适合找个普通女孩,过普通日子。”

服务生送来她的莫吉托,杯沿插着片青柠。她抿了一口,满足地眯起眼。那个表情林宇很熟悉——每次她吃到喜欢的东西,都会这样眯眼。只是以前,她是对着学校后街的麻辣烫,对着他攒钱买的廉价口红。

而现在,是对着一杯抵他半天工资的酒。

“这五年,谢谢你。”她说,语气像在念台词,“但到此为止了。”

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小丝绒盒子,推到他面前。盒子打开,里面是他攒了三个月工资买的蒂芙尼项链,银色的心形吊坠在昏暗灯光下泛着微弱的、可怜的光。

“这个还你。”她说,“太便宜了,配不上我现在的衣服。”

林宇盯着那条项链。他记得买它那天的每一个细节——柜台小姐不耐烦的脸色,他数现金时颤抖的手指,想象她收到时惊喜表情时的心跳加速。而现在,它躺在盒子里,像个笑话。

“唐嫣……”他试图做最后的挣扎。

她站起来,裙摆划出优雅的弧度。“对了,”她像是忽然想起什么,从钱包里抽出一叠钞票,放在桌上,“这顿饭我请。毕竟你以后……可能也没什么机会来这种地方了。”

说完,她转身离开。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清脆、规律,像倒计时。

林宇坐在那里,很久很久。大堂的钢琴曲换了一首又一首,窗外的天色从黄昏沉入黑夜。服务生来收了杯子,看他一眼,眼神里带着怜悯。那叠钞票还躺在桌上,粉红色,崭新,像新鲜的伤口。

他终于站起来,腿麻得几乎跌倒。走到旋转门前,玻璃映出他的影子——廉价西装皱巴巴,头发被汗水打湿贴在额头,眼睛红得像要滴血。

门外,那辆崭新的保时捷911停在路边。唐嫣坐在副驾驶,正侧头和驾驶座的男人说笑。车窗降下一半,他看见她笑得花枝乱颤,手指轻轻拂过男人的手臂。

然后车开走了。尾灯在夜色里拖出两道猩红的光轨,像两道血痕。

林宇站在酒店门口,夜风灌进他单薄的西装。他摸出手机,屏幕上还停留在和唐嫣的聊天界面。最后一条消息是他发的:“到了吗?我在大堂等你。”

她没回。

永远不会回了。

他慢慢蹲下身,在人来人往的酒店门口,把脸埋进手掌。没有哭,只是肩膀剧烈地颤抖。有路人投来奇怪的目光,有门童犹豫着要不要过来询问。

不知过了多久,他站起来,走进夜色里。那条蒂芙尼项链被他攥在手心,吊坠的尖角刺破皮肤,渗出血珠。他感觉不到疼。

只有冷。

彻骨的冷。

记忆的画面在此定格、碎裂。

洗手池前,林宇猛地睁开眼睛,大口喘气。镜子里的人脸色惨白,额头上全是冷汗。他低下头,摊开手掌——掌心光滑,没有伤口,没有血。

可那种被刺穿的痛感,时隔五年,依然清晰。

他拧开水龙头,用冰冷的水一遍遍冲洗双手,直到皮肤发红、麻木。抬起头时,他在镜子里看见的不是三十岁的医生林宇。

是二十五岁那个雨夜,蹲在豪华酒店门口,攥着廉价项链,被整个世界抛弃的林宇。

水声哗哗。

像嘲笑。

也像某种誓言。

水声终于停了。

林宇关掉水龙头,洗手间里只剩下排风扇低沉的嗡鸣。他撑着台面,看着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脸,试图从那双泛红的眼睛里找到二十五岁之后的自己——那个埋葬了唐嫣带来的耻辱,继续往前走的自己。

但他找到的,是更早的、更柔软的阴影。

苏晓薇。

这个名字像羽毛,轻轻搔刮记忆深处最不敢触碰的地方。他闭上眼睛,这次不是酒店大堂刺眼的灯光,不是雨夜冰冷的街道,而是大学阶梯教室午后三点的阳光,尘埃在光柱里缓慢飞舞,粉笔灰的味道,还有她永远坐在第一排挺直的背影。

2008年,南大医学院大一新生林宇,在跨学院选修课《西方美术史》的教室里,第一次看见文学院的苏晓薇。

她迟到了三分钟,从后门悄悄进来,但还是引起了小范围的骚动。白色连衣裙,帆布鞋,马尾辫扎得不高不低,露出纤细的后颈。她走到第一排靠窗的位置坐下,从帆布包里拿出笔记本,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空气。

教授在讲文艺复兴,幻灯片上是波提切利的《维纳斯的诞生》。林宇坐在倒数第三排,本该记笔记的手停在半空,眼睛穿过整个教室的距离,落在她侧脸上。

阳光正好从窗户斜射进来,给她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。她低头写字时,一缕碎发滑下来,被她纤细的手指别到耳后。那个瞬间,林宇觉得自己的呼吸停了一拍。

从此,每星期三下午的《西方美术史》,成了他一周里最重要的事。他永远提前半小时到,永远坐在倒数第三排同一个位置——那里角度最好,能看见她的侧脸,又不会被发现。他买了一本一模一样的笔记本,她记什么,他就记什么,虽然他对卡拉瓦乔和伦勃朗毫无兴趣。

他知道了很多关于她的事,像收集碎片:

她喜欢用蓝色水笔,笔迹清秀工整;

她听课认真,从不看手机,偶尔会微微蹙眉思考;

她总是一个人,下课后背着帆布包安静离开,从不参与女生们叽叽喳喳的讨论;

她爱去图书馆三楼的文学区,常坐在靠窗那排第三个位置;

她午餐通常在二食堂吃,一份青菜,半份米饭,吃得很慢。

这些碎片拼凑出一个模糊的轮廓,却让那个轮廓在他心里越来越清晰,越来越重。他开始写日记,厚厚的硬壳本,扉页上不敢写名字,只画了一轮简笔的月亮。

大二那年冬天,他做了一件最大胆的事——跟着她去了市美术馆。她站在莫奈的《睡莲》前看了整整四十分钟,他就站在另一幅画前,假装欣赏,实则用余光描摹她的背影。她穿米白色羽绒服,围巾是浅灰色的,仰头时脖颈拉出优美的弧线。

那天很冷,美术馆的暖气不足,她看画时,偶尔会轻轻跺脚,往手心里呵气。林宇在纪念品商店买了两杯热可可,结账时手抖得几乎拿不住杯子。他走到她身后,距离三米,停下。心跳如雷。

最终,他把两杯热可可都喝完了。一杯自己的,一杯本该给她的。太甜,甜得发苦。

大三,听说她有男朋友了。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,个子很高,打球时总引来女生尖叫。林宇在篮球场边见过一次,她坐在第一排,膝盖上放着那男生的外套,手里拿着矿泉水。男生进球时,她笑了,不是他常见的那种安静的笑,而是灿烂的,眼睛弯成月牙。

那天晚上,林宇在操场跑了二十圈,直到肺像要炸开。回宿舍后,他把日记本锁进抽屉最底层,钥匙扔进了秦淮河。

但他还是每星期三去上《西方美术史》。她依然坐在第一排,只是偶尔,那个男生会来等她,靠在教室后门,引得女生们窃窃私语。她收拾东西时会加快动作,脸上有淡淡的红晕。

林宇坐在倒数第三排,看着这一切。手里的蓝色水笔在笔记本上划出长长的一道,穿透纸背。

大四毕业典礼,文学院和医学院的仪式在同一上午。他穿着租来的学士服,在礼堂外的人群里看见她。她和父母合影,笑得很甜。那个男朋友也在,搂着她的肩,姿势自然得像做过千百遍。

林宇攥着口袋里那封信——写了三个月,改了无数遍,信封是浅蓝色的,和她用的水笔一个颜色。他看着她,看着阳光下她发光的脸,看着她和父母拥抱,看着她被男朋友牵着手走向另一个方向。

信被他揉成一团,汗水浸湿了纸张,字迹晕开。他走到礼堂外的垃圾桶前,犹豫了三秒,松手。纸团落进一堆彩带和气球碎片里,消失了。

就这样吧,他想。有些月亮,注定只能仰望。

毕业后,他留在南大附属医院实习,忙碌的住院医师生活几乎填满所有时间。但他偶尔还是会想起她——在深夜值班时,在手术台无影灯下,在疲惫得快要睁不开眼的时刻。那个穿白裙子的背影,那缕被别到耳后的碎发,那杯没送出去的热可可。

像心底一块柔软的淤青,不碰不疼,一碰就泛起细密的酸楚。

直到五年后,他在市立中心医院的植物人病区,看见二十五号床上的名字。

苏晓薇。

车祸,重度颅脑损伤,植物状态。入院日期:2018年3月15日。

和他记忆里那个雨夜是同一天。和江若雪是同一天。

他站在病房外,透过玻璃看她。氧气面罩遮住大半张脸,但那双眼睛——他曾无数次描摹过的、盛着星光的眼睛——紧闭着。监护仪的绿光在她脸上规律地闪烁,像某种诡异的生命信号。

床头柜上除了一束早已干枯的雏菊,什么都没有。没有父母,没有男朋友,没有朋友。护士说,她入院第一个月还有人来,后来就渐渐没了。医疗费靠她自己的医保和一点微薄的积蓄撑着,快要见底了。

林宇走进病房,站在床边。消毒水的气味很浓,但他还是闻到了——很淡很淡的,属于她的味道。不是香水,是洗发水,或者洗衣液,干净清爽,像大学教室里阳光和粉笔灰混合的味道。

他伸出手,指尖停在距离她脸颊一寸的空中。监护仪的曲线平稳地跳动,她的呼吸均匀,胸廓微微起伏。

八年。

他用了八年时间仰望她,像仰望一轮遥不可及的月亮。

而现在,月亮坠落在他面前,破碎,寂静,无人认领。

指尖颤抖起来。他收回手,握成拳,指甲深深陷进掌心。

“苏晓薇。”他低声念出这个名字,声音在空荡的病房里显得突兀。

没有回应。只有监护仪规律的“嘀——嘀——”声。

他转身离开,脚步很轻,像怕惊扰了什么。走到门口时,他回头看了一眼。晨光从窗户斜射进来,正好落在她脸上,给她苍白的皮肤镀上一层浅金。那缕碎发还在额前,和她大学时一样。

门轻轻关上。

走廊里,林宇靠在墙上,闭上眼睛。三个女人的脸在他脑海里交替浮现——江若雪的温柔,唐嫣的傲慢,苏晓薇的遥远。

而此刻,她们有了共同的标签:被遗弃,被遗忘,属于他。

这个念头再次浮现,比上一次更清晰,更具体,更……诱人。

他睁开眼,看向走廊尽头。晨光已经完全占领了窗户,新的一天开始了。护士站的电话响起,早班护士开始交接,推车的声音,说话的声音,生命的声音。

而在这一片喧嚣中,那三个安静的病房,像三个沉默的漩涡。

林宇站直身体,整理了一下白大褂的领子。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只有眼底深处,有什么东西在缓慢凝结,成形。

像种子,找到了破土的裂缝。

交接班的喧嚣像潮水,涨满又退去。

林宇坐在护士站角落的电脑前,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,明明灭灭。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击,调出三份病历——江若雪,唐嫣,苏晓薇。光标在屏幕上缓慢移动,一行行字像冰冷的判决书。

江若雪,女,29岁。2018年3月15日因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入院。GCS评分3分。无自主呼吸,长期呼吸机辅助。家属情况:父母于2019年移民加拿大,最后一次探视日期2019年5月。医疗费用支付方式:医疗保险+个人账户余额,预计维持至本月底。

唐嫣,女,30岁。同日同因入院。GCS评分4分。间歇性自主呼吸,但需呼吸机支持。家属情况:登记联系人王振华(前未婚夫),最后一次联系日期2020年8月。医疗费用支付方式:信托基金定期划拨,账户余额充足。

苏晓薇,女,29岁。同日同因入院。GCS评分3分。无自主呼吸。家属情况:登记联系人苏建国(父亲),最后一次探视日期2018年4月。医疗费用支付方式:医疗保险+个人储蓄,已欠费三个月。

林宇的目光在“欠费三个月”上停留了很久。他切换页面,打开医院的内部通知系统。一条标红的公告跳出来:

《关于长期植物状态患者医疗资源优化调整的通知》

“……经院务会研究决定,对连续三年无家属探视、医疗费用拖欠超过六个月、且无康复希望的患者,将逐步减少生命维持支持,直至转入临终关怀病房……”

通知的发布日期是昨天。

他关掉页面,靠在椅背上。晨光从窗户斜射进来,在地板上切出锐利的光斑。护士站里,两个早班护士正在低声交谈。

“……七号床那个,真可惜,听说以前挺漂亮的。”

“漂亮有什么用,躺了五年,肌肉都萎缩了。”

“家属呢?一直没来?”

“早跑国外去了。这种病,拖垮一个家庭,谁受得了。”

“二十五号床更惨,欠费那么久,科室主任昨天还问呢,说再没人缴费,下个月就要停药了。”

“停药?那不是……”

“不然呢?医院又不是慈善机构。”

声音压得很低,但在安静的清晨里,每个字都清晰得像针,扎进林宇的耳膜。他站起来,白大褂的下摆扫过椅腿。两个护士看见他,立刻噤声,低头整理起手边的文件。

林宇没有看她们,径直走向病区深处。他的脚步很稳,皮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规律而坚定,像某种宣告。

他在七号病房前停下,推开门。

江若雪还躺在那里,姿势和他三个小时前离开时一模一样。晨光移到她脸上,让她苍白的皮肤有了些许血色。他走到床边,低头看她。监护仪的曲线平稳地跳动,呼吸机有节奏地送气,发出轻柔的“嘶——嘶——”声。

五年了。

如果她醒着,今年该二十九岁。也许已经结婚,生子,过着平凡而温暖的生活。也许还会想起他,在某个雨夜,或者看见樱花的时候。

但那些“也许”都死了,死在2018年3月15日的雨夜里。活下来的只有这具躯壳,这具靠机器维持呼吸、靠营养液维持代谢、靠护士定期翻身避免褥疮的躯壳。

而就连这具躯壳,也即将被世界遗弃。

林宇伸出手,这次没有停在半空。他的指尖轻轻拂过她的脸颊,触感冰凉,光滑,像上好的瓷器。她的皮肤因为长期卧床而异常细腻,几乎没有毛孔。

“若雪。”他低声唤她,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一场梦。

没有回应。只有监护仪的“嘀嘀”声。

他收回手,走出病房,轻轻带上门。走廊尽头的十三号病房,唐嫣。

推开门时,他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水味——不是病房的消毒水,是她身上残留的,经过五年仍未完全散尽的香奈儿五号。很淡,混在药味里,像她这个人一样,固执地不肯彻底消失。

她比江若雪瘦,颧骨突出,眼窝深陷。但即使如此,那种曾经刻在骨子里的傲慢,依然以某种扭曲的形式存在着——她的眉头即使在昏迷中也微微蹙着,嘴唇抿成一条倔强的直线。

林宇站在床边,看着她。记忆里那个穿着酒红色吊带裙、把项链扔在他脚边的唐嫣,和眼前这个靠呼吸机活着的女人,重叠,又分离。

“你也有今天。”他轻声说,声音里没有快意,只有一种深沉的、冰冷的平静。

监护仪闪烁,她的心电图出现一个小小的波动,很快又恢复平稳。林宇盯着屏幕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转身,走到床头柜前。上面空无一物,没有照片,没有鲜花,没有属于“人”的痕迹。

只有灰尘,在晨光里缓慢飞舞。

最后是二十五号病房,苏晓薇。

推开门时,他愣了一下。那束干枯的雏菊不见了。床头柜被擦得干干净净,空荡荡的,反射着冷白的光。他走到床边,发现她的头发被仔细梳理过,在枕头上铺成整齐的扇形。脸上很干净,连长期卧床病人常见的眼垢都没有。

他看向门口,一个年轻的护工正拿着拖把经过,看见他,怯生生地点头:“林医生。”

“谁收拾的?”林宇问。

“我……我早上来的,”护工小声说,“看她床头那束花都枯成那样了,就……就扔了。顺便给她擦了擦脸,梳了头。林医生,我是不是做错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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